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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即將進入錄取階段,省招生考試中心提醒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應提高警惕,謹防七類招生詐騙。
據介紹,非法招生中介詐騙行為主要有七個方面:一是裝扮成招生機構人員或高校招生人員詐騙錢財;二是稱其有內部招生指標、機動指標、高校自主招生指標等進行虛假招生;三是以『走關系』為名騙取熟悉的考生家長的信任,把考生正常的錄取說成是所謂幫忙的結果收取好處費;四是利用當前高校辦學模式的多樣化,故意混淆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絡遠程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的區別,把考生介紹到非學歷教育甚至無招生計劃或無辦學資質的所謂名牌大學;五是打著高校或幾所高校聯合辦學的牌子,僱用在校學生、教師及社會中介機構組織生源進行非法招生;六是通過虛假欺騙性宣傳,以各種名義招收所謂『地方委培生』或『自費生』從中斂財;七是舉辦所謂志願填報『專家』指導培訓班、研討會等高價兜售門票。
省招生考試中心負責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和相關信息的發布,廣大考生對自己的錄取信息,可通過省招生考試中心網站(www.gzszk.com)查詢或持准考證、身份證到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查詢。高校寄送的錄取通知書,須同時附有經省招生考試中心加蓋錄取專用章的錄取信息確認表。不要輕信非法廣告宣傳或輕易將准考證號和密碼交給他人,發現不法分子的招生詐騙活動要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以免上當受騙和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省招生考試中心重申,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陽光招生』政策,認真履行『八公開』、『六不准』的紀律要求。對違反規定錄取的考生和未在省招生考試中心辦理錄取手續的考生,一律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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